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7-04 13:10:07                        
                        
                               中国基金报记者 方丽 陆慧婧 
为规范销售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日前监管层通报销售四大乱象“警示”。 
基金君获悉, 日前北京辖区基金公司发布监管情况通报,其中展示了四个基金经营机构未能强化销售业务合规经营、市场影响较为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警示,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从案例来看,主要是针对基金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缺失、基金宣传推介违规、销售业务不规范、违规宣传预期收益率等。 
案例一:基金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缺失 
通报显示,A基金公司将基金销售规模与证券公司席位交易量挂钩,将销售人员的业绩激励与新发基金的销售量直接挂钩,且销售费用管控机制不健全,存在大量金额的销售费用通过地铁一次性充值票据报销的情形。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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