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5-28 19:00:18
短短一年半时间,浙江首创的金融顾问制度,从探索试点到正式写入了地方法规。
日前,浙江省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下称“条例”),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6条规定,“探索建立企业金融顾问制度,发挥金融顾问专业优势,为企业合理运用金融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咨询服务”。
至此,浙江试点一年多的“金融顾问制度”正式写入了地方法规。2018年11月以来,从首批10个试点、50名金融顾问,到如今全省推广,在省市两级形成300人以上的队伍,金融顾问制度正在浙江省内有序展开。
“这项金融服务创新工作机从试点到立法,不仅开全国之先河,更打开了浙江金融顾问制度从试点到推广的新格局。”数据显示,截至4月底,浙江省金融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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