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智慧网 发布于 2019-10-20 05:55:00
周五(10月18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蔡建春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重组办法》)于10月18日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图片来自中国证监会官网) 主要内容包括五大方面: 一是简化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取消“净利润”指标。 二是将“累计首次原则”计算期间进一步缩短至36个月。 三是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其他资产不得在创业板实施重组上市交易。 四是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 五是丰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协议和承诺监管措施,加大问责力度。
允许创业板借壳,取消净利润指标
根据《重组办法》,将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
证监会表示,针对亏损、微利上市公司“保壳”、“养壳”乱象,2016年修订重组办法时,证监会在重组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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